為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同時也為“十九大”的勝利召開營造和諧穩定環境,結合宣城市漁業生產實際,市漁業漁政管理局采取有力措施,保證全市水產品安全有效供應和消費安全。
該局根據職責和分工,細化方案,成立由漁技科、漁政科及青龍灣漁政站組成的執法行動工作組,突出監管重點,落實監管責任,確保執法行動順利實施。強化執法重點,加強執法檢查。加大對水產養殖藥物殘留超標的整治,堅決排除安全隱患,防止問題水產品流入市場。
規范養殖管理,要求養殖單位嚴格建立養殖生產經營記錄、投入品購買使用檔案、主要品種養殖生產和安全監測日志,確保對售出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
加強宣傳引導。提高養殖單位的生產責任意識,督促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主動配合專項整治行動,同時,向消費者宣傳普及水產品質量安全消費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