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某次閉門座談會時,很多生產新型肥料的企業負責人提出,新型肥料承載著土壤改良、環保、減肥增效、提高肥料利用率等多項任務,前景可期。但這些技術無疑也提高了企業的生產成本,在推廣中的優勢也被高成本掩蓋去了光芒。企業疾呼:應該給予新型肥料一些補貼,以促進行業發展。針對新型肥料的補貼問題,也引起了業內的廣泛討論。
甲方:政府應該為環保買單
隨著環保督查組的幾輪巡查,不少化肥企業關停的關停,停產的停產,在去產能的同時也顯示出政府對于抓環保的決心。施用新型肥料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水污染、改良修復土壤環境,也是治理環保的有力抓手之一。但作為施肥的主體———農民來說,環保對于他們的重要性遠不如價格的吸引力。目前的種植主體人群還是60、70年代出生的農民,提高他們的環保意識需要很長一段時間,不如政府補貼,降低新型肥料的成本,農民拿到手的價格降下來了,市場占有率就會提高,環保自然也就落實了。除了環保,在大力提倡提高肥料利用率和減肥增效的當下,新型肥料尤其應是重點推廣的產品,政府在中間應承擔引導的作用,引導農民去使用這樣一種好的產品。低價是引導的重要手段。
政府補貼的另一個好處就是提高了企業生產創新的積極性。目前傳統化肥的同質性自不必說,新型肥料也面臨著同質化的窘境。為了提高新型肥料企業自主創新的能力和積極性,補貼是一項有力的措施。
乙方:回歸市場公平競爭
市場的職能之一就是優勝劣汰,完全放手,讓市場去檢驗產品的優劣,才能使真正好的產品屹立不倒。新型肥料與傳統肥料相比,承載著土壤改良、環保、減肥增效、提高肥料利用率等多項職能,是符合當前農業發展規律的產物。所以,如果是真正優質的新型肥料產品,即使沒有補貼,也是可以脫穎而出,受到廣大消費者認可的。而且,市場競爭應該是公平的,大家靠的是質量、價格、渠道、營銷手段,而不應該靠補貼,這違背了公平的原則。
再者,新型肥料沒有一個完整的、統一的行業標準,即到底什么是新型肥料,還沒有成文的規定。在這樣一種局面下,如果馬上給新型肥料給予補貼,那么就會催生出這樣一種亂象:隨便加一些看似“新型”的成分,成為新型肥料,獲得補貼賣給農民。因為有利益,所以就會有人打著新型肥料的幌子,魚目混珠,敗壞了新型肥料的名聲,傷了農民的心。國家白掏了錢還沒有起到應有的效果。筆者曾采訪過一家做緩釋肥包膜的企業負責人,他認為現在的新型肥料市場比較混亂,就拿包膜來說,肥效持續時間、包膜的成分以及包膜的材料等都沒有統一的標準,很多農民看到花花碌碌的肥料顆粒就認為是緩釋肥。本來就沒有門檻,如果再設置補貼,就會加劇這種亂象。所以,在沒有規范的行業標準出臺之前,談補貼還為時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