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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全國統一休漁并提前一個月?

   日期:2017-05-22     來源:聚農網    作者:jn720_zx    瀏覽:231    評論:0    
核心提示:今年1月,農業部調整了海洋伏季休漁制度,全國海域主要捕撈作業的休漁時間統一為5月1日12時。因此,浙江省根據相關規定,也將休漁時間提前了一個月。

  今年1月,農業部調整了海洋伏季休漁制度,全國海域主要捕撈作業的休漁時間統一為5月1日12時。因此,浙江省根據相關規定,也將休漁時間提前了一個月。

  那么,為什么在今年調整并統一了休漁時間?浙江省溫州市海洋與漁業局相關處室負責人介紹說,這主要出于兩方面考慮。

  首先,浙江、山東、福建等省份因為休漁時間不同,常有“串門”情況發生。比如,浙江已經禁漁,但外地還未禁,因此外地的漁船會偷偷“溜”到浙江捕撈海鮮。這樣一來,浙江禁了也白禁,對海洋資源的修復起不到作用。因此,農業部決定統一休漁時間。

  為何提早一個月?相關專家在調研時發現,一般來說,幼魚多出現在6月或5月,但近年來,東海海域5月份就集中出現了大量的幼魚。因此,將休漁期提前更有利于幼魚保護。

  幼魚集中出現在5月,意味著魚類的性成熟時間提早了。該負責人說,除了天氣變暖影響魚類生長周期,魚類性成熟時間的提早還跟漁民捕撈強度大有關。

  原來,魚類知道自己隨時會有生命危險,為留下后代,會“強迫進化”提早成熟,趕在被捕撈之前把自己的基因傳給后代。而那些成熟晚的魚類還沒來得及繁殖后代就被漁民捕到,這樣,早熟的魚在整個種群中的比例就會越來越大。

  據相關統計,現在的浙江海洋捕撈,單位漁獲量只及30年前的一半左右。溫州市海洋與漁業局相關處室負責人介紹,近些年,不少魚類的漁獲量急劇下滑,漁業資源日漸匱乏。

  龍頭魚和蝦蛄為何也被禁止銷售?

  根據相關規定,海洋伏季休漁起始之日起七日后至首批捕撈漁船結束休漁正式開漁之日止,禁止銷售帶魚、大黃魚、小黃魚、銀鯧、鮐魚、三疣梭子蟹、龍頭魚、蝦蛄等8種海洋捕撈冰鮮或者活體水產品。

  “海洋伏季休漁起始之日起七日后至首批捕撈漁船結束休漁正式開漁之日止”指的是5月8日至8月1日。

  此外,冰凍海鮮(經營者稱其為冰板是禁漁期之前冰凍儲藏的海鮮)和人工養殖海鮮,有別于漁業捕撈的野生海鮮活體和冰鮮,按照規定可以銷售。簡單來說,冰鮮較冰凍,保溫溫度高,保質時間短,海鮮肉質更鮮美。冰凍品溫度更低,保質時間長,但對海鮮肉質和新鮮度有影響。

  8種水產品其實分為兩大類,即“6+2”。“6”是指帶魚、大黃魚、小黃魚、銀鯧、鮐魚、三疣梭子蟹,“2”是指龍頭魚和蝦蛄。

  帶魚、大黃魚、小黃魚、銀鯧、鮐魚、三疣梭子蟹是浙江最重要、最有代表性的經濟水產品。這6種水產品的幼體目前已經是浙江的保護品種,自然在被禁之列。再說,這6種水產品資源也是衰竭得最嚴重的,亟需保護。特別是大黃魚、帶魚,若干年來被高強度捕撈,資源已非常稀少。

  至于龍頭魚和蝦蛄為什么也被禁止在市場銷售,浙江省海洋漁業局相關處室負責人表示有兩個原因。首先,龍頭魚和蝦蛄比較常見,也比較有代表性。其次,它們不能冰凍,極少養殖,銷售的話一定是鮮活產品,容易被發現。像蝦蛄,死掉就不值錢,更別談冰凍。龍頭魚短時間冰一下還行,基本是以冰鮮的形式銷售,不能長時間冰凍。因此,龍頭魚和蝦蛄是作為“量大,只能(大多)野生”這類水產品的代表,出現在這次被禁名單上。

  只要這個“6+2”不在市場上出現,基本可以保證沒有非法捕撈行為。因為除了這些,已經沒有多少常見的水產品可捕,漁民不會再冒風險去捕撈,這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所有水產品。

  這個規定不是僅保護這8種水產品,其實是借這個規定形成一種輻射效應,保護其他所有水產品。

  為何對6種水產品的幼體全年保護?

  8種野生活體和冰鮮海鮮禁漁期內禁售,而對于它們幼體的保護是全年的。

  帶魚、大黃魚、小黃魚、銀鯧、鮐魚、三疣梭子蟹的幼體是浙江的保護品種。幼體魚指的是小于最小可捕過渡性規格。日前,這6種水產品的最小可捕過渡性規格已經有規定:帶魚60克(肛長約160毫米)、大黃魚125克(體長約200毫米)、小黃魚30克(體長約124毫米)、銀鯧60克(叉長約133毫米)、鮐魚65克(叉長約178毫米)、三疣梭子蟹70克(頭胸甲長49毫米)。以上規定自2017年3月24日起施行,暫定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那么,對于帶魚、大黃魚、小黃魚、銀鯧、鮐魚、三疣梭子蟹這些重點品種的幼體有哪些保護?

  根據相關規定,捕撈漁船和捕撈輔助漁船帶回的保護品種幼體總量不得超過本航次裝載漁獲物重量的20%,其中燈光圍敷網作業帶魚幼魚比例不得超過5%。同時,全年禁止在農貿市場、超市、臨時攤點等各類市場和飯店、大排檔等餐飲場所銷售未達到當年最小可捕規格的保護品種幼體。允許的處理方式是投售給水產加工廠、魚粉廠等收購單位。

  如何識別海鮮是否野生?

  據了解,在禁漁期被禁止銷售的8種水產品中,小黃魚、帶魚、銀鯧、鮐魚、龍頭魚因不具備苗種生產性繁育技術,目前都是野生。如果有商家打著“養殖”的名號銷售這5種水產品,來源就很有問題。至于蝦蛄,雖然已具備育苗技術,但市場上銷售的蝦蛄基本以野生為主。

  在市場上,還有??魚、虎頭(小石斑)、黃鯽、黃占魚、鰳魚、馬鮫魚、橡皮魚一定是野生的。

  值得一提的是,現在市場出售的冠以“小黃魚”之名的,其實很多是還未長大的大黃魚,而且以養殖居多。它們在體型上差不多,外形又相似,因此常常被魚目混珠。

  禁漁期海鮮從哪來?價格會不會波動?

  禁漁是為了讓百姓今后既可以享受到更優質的水產品,也可以讓漁民收獲到更多的經濟收益。

  休漁期間,還會有很多養殖和冰凍的海產品供應市場。除了寧波、舟山養殖的梭子蟹、對蝦等,還有來自福建、山東等地的養殖大黃魚、花蚶等。進口水產品、凍品、養殖的水產品也都會及時供應市場,這將彌補市場上野生東海海鮮水產品的不足。

  筆者日前走訪溫州市區多家農貿市場發現,野生海鮮的價格已出現不同程度的上漲。不過,溫州市菜籃子錦繡農貿市場相關負責人之前表示,新鮮海產品的價格或有波動,但幅度應該不會很大。以往每到休漁期和春節前,海鮮價格都有一些波動,現在海鮮儲存條件越來越好,養殖技術也十分成熟,禁漁期前商戶都會儲存大量的海產品。再加上不同海產品價格漲跌互現,因此,從整體來看,海鮮價格變化不會太大。

  休漁期水產品漲聲一片價格6月中旬將攀上最高峰

  5月1日12時,2017年東海伏季休漁期正式揭開帷幕,而在封海后的三天里,包括銀鯧、帶魚、貝殼類等在內的多數水產品價格均明顯上漲,漲幅最高達37.5%。有商家表示,隨著市場供應量的逐漸減少,未來海鮮價格還有上漲空間。

  日前,筆者走訪市場發現,市場上的水產品種類還算齊全,但量都不多。一打聽,多數水產品價格相比半個月前普遍上漲。“雖說海鮮都是一天一個價,但受節日需求旺盛和休漁的影響,加上存貨不多,現在基本都是漲價的節奏。”據溫州市區興文里農貿市場的海鮮商販吳老板介紹,目前規格在五兩以下的帶魚已從“五?一”前的30元/斤漲到了35元~40元/斤,3兩左右的鯧魚也從80元/斤左右漲至110元/斤左右,3兩以下的黃姑魚由38元/斤左右漲至45元/斤左右。部分商販稱,從5月1日封海開始,蝦蛄基本就很難進到貨了。不但如此,就連眼下水產品市場里“挑大梁”的貝類小海鮮,價格也開始上揚,“蟶子、花蛤、花甲每斤都普遍上漲2元”。吳老板說,再過一個月,淡菜、扇貝等大量上市后,價格自然就下來了。

  此外,雖然各類冰鮮海魚相對易存儲,但是海鮮批發商卻不敢多儲存。據下呂浦農貿市場的海鮮商販周先生介紹,因為冰鮮和冰凍類海鮮肉質和口感多少都會受影響,市民普遍購買欲望不高。“像養殖小黃魚供應量一直都很充足,價格上漲并不明顯。”周先生說,雖然眼下海產品價格漸漸走高,但銷量明顯放緩,比休漁前下降了兩至三成。

  事實上,根據往年經驗,休漁期開始后,大多數水產品的供應量會比平時減少一半左右。一些商販表示,未來貝類、魷魚等會是夏季水產品銷售冠軍,預計各類水產品的價格將在6月中旬攀上最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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