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彭水縣農技推廣中心水產科的工作人員對縣內的沱泉淡水魚養殖有限公司和碧水清泉漁業有限公司開展了水產品禁用藥物殘留的檢測工作。按照《水產品抽樣規范》(GB/T30891-2014)、《重慶市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工作規范》(渝農辦發〔2011〕152號)等規定,從兩家公司目前在塘的品種中抽取樣品進行檢測,主要涉及呋喃唑酮、呋喃西林、氯霉素和孔雀石綠等四個指標。
通過開展該項工作,了解了彭水縣內最大水產品生產基地的藥品使用情況,進一步強化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防范水產品質量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