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北農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了《關于轉讓北京農信互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關于向寧夏曉鳴農牧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蘭考曉鳴禽業有限公司增資擴股的議案》,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董事行為指引》、《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30號:風險投資》、《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在認真審閱相關材料的基礎上,對該兩項議案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轉讓北京農信互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權暨關聯交易的事前認可及獨立意見
公司基于自身業務需求,擬將農信互聯的部分股權轉讓給農信創業團隊及公司部分員工并增資,從長遠上有利于做大做強公司的互聯網業務,提升公司的長期價值。本次股權轉讓不涉及人員安置、土地租賃等情況;不涉及與關聯人產生同業競爭的情況,符合公司戰略發展要求,風險可控,交易事項遵循了市場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交易定價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我們同意本次交易。
本次關聯交易已得到公司董事會同意,并且關聯董事在審議該關聯交易議案時遵循了關聯方回避原則并履行了回避表決義務。我們認為上述關聯交易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
二、關于向寧夏曉鳴農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增資擴股的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風險投資有利于增強公司競爭力,實現養殖板塊的多元化發展,增加公司新的利潤增長點,有利于公司長期戰略發展。通過對資金來源情況進行核實,確定公司擬進行風險投資的資金為公司自有資金,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該事項決策程序合法、有效,且公司制定了切實有效的風險投資管理制度及其他內控措施,投資風險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為此,我們同意該投資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