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對餐飲單位的日常監管和群眾投訴舉報中發現,少數餐飲單位使用化工用桶等非食品容器盛裝食品和飲用水,這違反了《食品安全法》規定,存在食品污染安全隱患。昨日,湖北省食藥監局特就此事發布通告,并歡迎市民撥打12331舉報。
省食藥監局要求,全省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采購和使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食品安全標準的包裝材料、餐具、飲具和容器;對使用包裝材料、餐具、飲具和容器不規范的餐飲單位,要及時督促整改,并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