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實責任,認真履職。要對“五一”期間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進行提前安排、整體部署;要嚴格執行節假日值班制度,確保人員到崗、責任到位;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水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健全應急防控機制,確保節日期間全市人民吃上放心水產品。
二是強化宣傳,提高意識。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利用報刊、電視、網絡、板報等宣傳陣地和印發宣傳手冊等形式,大力宣傳水產品質量安全知識,提高消費者水產品質量安全意識。
三是強化監管,排查風險。要加強對水產品養殖環節的檢查,特別是對重點漁場、水產養殖大戶等開展現場檢查;要加大督查指導和產品抽檢工作力度,嚴厲打擊違規使用違禁藥品、不執行休藥期等違法行為,確保水產品健康安全上市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