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茂名市委市政府的關心指導下,茂名市海洋與漁業局緊緊圍繞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海洋、法治漁業這一主線,取得了明顯實效。
一、推進依法行政進程,夯實依法行政基礎。結合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標任務,嚴把審查監督關,及時做好漁用柴油補貼及休漁期補助發放,全市申請2013年柴油補貼的漁船共3655艘,主機功率203412.14千瓦,申領休漁期補助的漁民4000多人,目前發放工作正在按程序進行。高質量地完成政策性漁業保險,全市參保漁民9003人、保額90030萬元,保費4497500萬元,理賠43宗、賠款165.04萬元;參保漁船660艘,保額19297萬元,保費2453376萬元,理賠9宗、賠款23.67萬元。漁民安居房建設方面,建成漁民安居房3戶,目前全市漁民安居房已建成569戶,解決漁業人口安居3323人。
二、突出用海服務保障,積極化解社會矛盾。全年為涉海涉漁單位和個人辦理行政審批業務345宗,主動為重點項目用海提供指導及保障服務。今年先后指導博賀國際旅游度假村、博賀新港區通用碼頭等10個涉海項目完成用海報批手續,目前全市正在辦理用海報批手續的用海項目19個,用海面積近780公頃。茂名港集團、廣州港集團等大批涉海企業投資落戶,掀起了茂名現代海洋產業新一輪發展潮。另一方面,主動為涉漁單位和個人提供優質服務,在辦理漁船買賣、更新改造、調整作業方式和水產種苗生產許可等工作中,努力做到隨到隨辦,深受漁民群眾好評。今年該市通過“并小建大,汰木建鋼”建造完工的鋼質漁船75艘,全市累計投入資金約19億元,建成大中型鋼質漁船300艘,成為我省擁有鋼體漁船最多的沿海地級市。
三、強化行政執法監督,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一是加強海洋執法監察,依法打擊違法違規用海行為。該市海監部門依法打擊各類違法違規用海行為,年內進行了 864次執法檢查,其中對一些用島項目未批先建案及非法填海案依法進行處罰。二是加強漁業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捕撈、養殖、育種行為。開展“十打十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及“護漁”、“利劍”漁業專項執法整治行動,檢查漁船5032艘次,查處違規案件243宗。
四、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著力提高行政效能。目前茂名市海洋與漁業局經辦的行政許可事項共15項,全部進駐市政管辦服務窗口辦理。根據市政管辦的要求,該局組織人員對本局行政職權進行重新梳理并完善辦事指南,主動優化辦事流程、減少了審核、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限,方便群眾辦事。今年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3項,做到能取消的盡量取消、不下放,避免遺留尾巴,同時盡快徹底廢止非行政許可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