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的適期應用,不僅可以節約農藥、降低成本,而且可以提高防治效果,減少藥物殘留,有效控制病蟲草的危害,保證作物的正常生長。在確定施藥適期時,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考慮: 害蟲盛發期:對于害蟲來說,害蟲盛發期可以是卵孵盛期、幼蟲盛發期、成蟲盛發期,究竟在哪個時期用藥防治效果最為明顯,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原則上是要掌握害蟲的生活習性,在最易殺傷害蟲,并能有效地控制危害的階段進行。如防治粘蟲,在卵塊孵化高峰期噴藥,雖對已孵化的幼蟲防治效果良好,但對后期孵化的幼蟲并不一定見效,而當幼蟲2~3齡高峰時,噴施藥劑,一次防治即可解決蟲害問題。又如防治棉鈴蟲時,由于初孵幼蟲在不長的時間內就要鉆進蕾鈴內,若在幼蟲2~3齡高峰時再用藥,則防治效果很差,而在卵塊孵化高峰期用藥,其防治效果尤其顯著;水稻螟蟲、斜紋夜蛾也一樣。 防治害蟲時,一般應在幼蟲2-3齡高峰期前用藥,有的應掌握在卵塊孵化高峰期后用藥,這時施藥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原因主要是: 一是幼齡害蟲在3齡前體壁都很薄,體壁上還長有很多的微毛,微毛著生部位的表皮很薄,藥劑就很容易透過這一層,而且這時蟲體小,食量較大,危害輕,活動范圍小,抗藥(耐藥)力弱,所以確定防治害蟲的適期,應掌握在2-3齡高峰期前用藥,有的應掌握在卵塊孵化高峰期前后用藥,可達到最好的防治效果。當害蟲達到4-6齡時,害蟲的食量、體壁的厚度均大大增加,其厚度可達1齡幼蟲的50-100倍,體壁上的微毛也沒有了,這樣藥劑就不易粘附在體壁上和透過體壁,到達害蟲的體內就比較困難,同時,害蟲的抗(耐)藥性也大幅度上升,從而大大影響了藥劑的殺蟲效果。 二是害蟲齡期增大后,蟲體內的脂肪量也增多了,具有積存和分解許多農藥的作用。害蟲體內脂肪含量越高,這種作用就越明顯,抗(耐)藥性也就越強。 三是天敵敏感期:在害蟲天敵對藥劑反應比較敏感的時期內,應盡量少用藥或不用藥,以保護天敵,維持田間生態平衡。 四是感病生育期:對于病害來說,易感病的生育期都是藥劑防治的最佳適期。如苗期最易感染立枯病,可在播種前用殺菌劑拌種或在苗期噴霧防治;再如花期也是病害侵染的高峰期,因此,應掌握在開花期選用對路藥劑重點進行防治預防,控制病害的發生和蔓延。 五是雜草敏感期:施用除草劑一般應掌握在雜草敏感期用藥。對于以種子繁殖的雜草,幼芽期和幼苗期對除草劑較為敏感,因此,這一時期往往是除草劑用藥的適期。一般掌握在播后苗前或雜草1-2葉期為好。當使用廣譜滅生性除草劑時,如克無蹤、草甘膦、農達等,應在雜草旺盛生長期較為敏感時用藥,除草效果顯著,并且持效期長。如果防除春季和夏季農田雜草時,應在雜草盛發初期噴施除草劑最好。 六是害鼠斷食期。從有效控制害鼠度來說,毒鉺的投放宜掌握在鼠類斷食階段較好。多年試驗證明,春季滅鼠的效果最好,這是由于害鼠的冬貯食料耗盡,對毒鉺的攝食相應較多;同時春季滅鼠還可以縮小基數,保護春播作物正常出苗和安全生長。 七是植物安全期。藥劑對植物的安全性是確定施藥適期的一個先決條件。在施用農藥時,要選擇作物對藥劑有較強抗藥性的時期噴施,以免引起作物藥害。 八是安全間隔期。農藥的施用時期,還應根據農藥安全使用標準,掌握在安全間隔期內施藥,以免農藥殘留超標,造成不良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