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九年前,在陜西存在農民經營拖拉機少保險、聯合收割機沒保險、公司不愿保、農民也不保的情況,所以機毀人亡、返貧致貧的狀況經常可見。導致農民群眾難受,監管機構犯難,政府部門著急。
2009年,在中央一號文件“鼓勵在農村發展互助合作保險和商業保險”的精神指導下,陜西省農機安全協會聘請江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農業保險專家,組織農民開展安全互助,在陜西省8個市19個縣區,進行了農機安全合作保險試點,截至目前,陜西省農機安全互助保險已發展到87個縣區,互助會員達41015人(戶),互助保險金增加到1200多萬元。累計救助賠償事故7512起,發放互助補償金2835多萬元。
陜西農機安全互助保險試點工作的順利實施,有賴于天時地利人和。保監會中介部批文支持開展互助保險試點工作,農業部司局領導實地專題調研,部領導充分肯定互助保險這一新生事物,省政府主要領導批文支持推廣農機安全互助保險做法,省財政對參加農機互保的農民給予40%的保費補貼。省保監局調研關注互保業務開展情況,省農機管理局更是具體指導基層農機監理機構宣傳引導農機手參加互助保險。領導重視、部門聯動形成了行政推動的強大合力。江泰保險經紀公司專家的智力支持和協會工作團隊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的工作精神使互助保險在保費不變的情況下,不斷完善互保項目,擴大保險領域,提升保障水平。
險種由3個增加到14個,服務范圍由省內擴展到全國十幾個省區,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業務規范和內部監控制度。依托縣區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和農民農機合作社開展農機互助保險,優勢互補,低成本發展。財政補貼保費只支付損害賠償,不提取費用,不計入積分,年度結余進入風險準備金。推薦選舉有公信力的會員擔任監督員,代表其他會員監督互保案件處理過程和結果,保證定損補償的公道合理。把每年結余的保費,按縣區按保費份額分配給未出事故的會員。5年間共兌換會員積分615萬元。現在,陜西農機手跨區作業走向周圍十幾個省區都能得到農機互助保險的服務保障。
農機安全互助保險走出了一條保費適當,保障可靠,能持續穩健發展的道路。在實行中政府支持引導,農民自愿參保,事故風險共擔,農機監理推進,專家組織管理,節余分配會員。農機安全互助保險讓農機手干活有了險,出事有人管,保費有補貼,積分能當錢。同時農機安全監理系統擴展了服務職能,提升了管理服務水準,密切了與機手的關系。農機事故涉及問題的有效解決,避免了當事人的糾紛,維護了農村社會秩序。
八年的實踐,使人們進一步認清了農機保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初步顯現了農機互助保險的優越性。但是,目前農機參保率低與作業風險高形成巨大的反差。據陜西農機安全協會統計,農機互保發案率為7%,其中傷亡率達12%,死亡率1‰,且傷人和死亡事故總量呈逐年上升的趨勢。而目前省內拖拉機參保率只有19.3%,聯合收割機27.8%,其它農機約5%。
農機經營者的生產經營活動既承受著自然災害、市場波動的風險,又面臨著隨時可能發生的各類事故的困擾。特別是以跨區作業為主的農機經營者,他們真切地需要農機專業保險,這個保險應是低費高賠有補貼,方便快捷有信譽。現代化的農業需要現代化的裝備來武裝,同樣,現代化的裝備更需現代化的方式去營運。而在當下支持和保護農機手就是支持和保護農業生產力。為此,筆者提三點建議:
一、完善法規,增加可操作性。《農業保險條例》確定了我國農業保險(包括涉農保險)基本制度框架,《相互保險組織監管試行辦法》對相互制保險機構的設立運行明確了規范。在實踐中我們仍感到法規政策不配套,有些環節難打通。建議制定《農業保險條例》的實施細則,解決農業保險互助組織建設運行的設計問題。諸如財政支持,稅收優惠,以及國家設立的現有農業基層服務體系及參與等問題。進一步細化,使其具有明顯的可操作性。
二、對農機保險劃等分類。即強制類和非強制類。按不同地區、不同機型,明確必保險種和自選險種。農業機械產品質量安全、聯合收割機第三者責任保險,應當列入強制保險范圍。用質量安全強制險這一經濟手段,促使農機制造商重視質量,并承擔經濟責任,以保障農民安全使用農機的權益。
三、出臺農機保險優惠政策。建議有關部門盡快出臺農機保險補貼政策,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駕駛人人身意外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給予補貼;對超過一定價值的農機及農業裝備也給予財產損失補貼。而且這個補貼政策應只限于中央省市三級比例補貼,取消縣區級配套補貼的要求。具體補貼方式應是驗單(保險單)支付、直補農民。讓農民親身體驗政策優惠,也不使財政資金在中間環節拋灑滴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