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瑞昌市農業局執法大隊聯合植保站按照江西省農藥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藥監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對市區、各鄉鎮農資經營店及農產品種養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等開展“拉網式”監管檢查,防止高毒限用農藥違規使用,嚴防國家禁用農藥進入農產品生產環節,切實保障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在農民大量購買農藥時期,執法大隊對不符合要求的生產廠家、品種名稱、有效成分進一步檢測確認。對生產經營添加違禁藥物,高毒農藥及未登記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無證生產及經營、證件過期經營、一證多用、套用或冒用證件、改變劑型、擴大防止對象及使用范圍和非法生產經營、使用禁限農藥的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和打擊,對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目前,共抽查了20個農藥品種有待于進一步異地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