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程國強18日在鄭商所舉辦的“2014年鄭州農產品(棉花)期貨論壇”上表示,農產品臨時收儲政策一系列新問題新矛盾逐漸顯現出來,尤其是在國內外環境出現重要變化的新形勢下,現有的支持政策正面臨越來越嚴峻的挑戰。
記者了解到,在我國實施最低收購價與臨儲政策的這10年間,早秈稻、中秈稻和晚秈稻的累計漲幅分別達92.9%、91.7%和106.7%。2011年10月以來,棉花國內價格持續高于進口完稅后價格,價差在3000—6000元/噸。
在最低收購價和臨儲政策的支持下,目前國內稻谷、小麥、玉米、大豆、棉花等主要農產品價格均已高于國際市場價格。農產品原料與產成品價格倒掛,稻強米弱、麥強面弱、棉強紗弱,一些行業甚至出現整體性虧損。這一機制的弊端逐漸顯現。“隨著與國際市場價格差的擴大,國內市場在受到波動的同時,收儲、加工企業的庫存成本也大幅增加。”與會的棉紡企業人士告訴記者。
“當前棉花市場應該堅持市場定價原則,完善價格形成機制,讓市場來決定價格,盡可能減少政策的干預和扭曲,防止政策實施從生產支持演化為收入支持,即從掛鉤補貼轉變成脫鉤補貼。要落實誰種補誰、多種多補、不種不補,以保證種植者的積極性。”程國強說。
程國強介紹,農產品目標價格制度改革的原則是以市場化為導向,堅持市場定價,最大限度減少對市場的干預和扭曲,有效發揮市場配置資源、調節農產品供求和價格的決定性作用。對重點產品、重點地區探索建立與產量、種植面積等掛鉤的直接補貼機制和市場扭曲程度相對較少的價格調節機制。
程國強表示,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將朝三個方面發展。一是完善小麥水稻的最低收購價政策。通過鎖定最低收購價水平、實施多元主體定量收購、嚴格政策啟動和退出機制等措施,減少最低收購價政策扭曲效應。今后待條件成熟時,逐步用目標價格補貼替代最低收購價政策。二是適時退出臨時收儲。在大豆、棉花目標價格補貼試點取得經驗后,逐步對玉米、油菜籽食糖等重要農產品實行目標價格制度。三是消除影響農產品市場體系發育的制度,加快建立完善農產品期貨等風險管理工具。
程國強認為,從政策操作看,目標價格與最低收購價和臨時收儲價格不同,并不直接對市場價格產生影響,主要起到對價格信號的引導作用。當農產品市場價格低于目標價格時,農民仍按市場價格隨行就市自由銷售,二者之間的差價由政府依據其種植面積和平均單產進行補貼,這樣既能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有效保障生產者基本收益,也能發揮市場調節農產品供求的重要作用,減少市場扭曲,遏制農業資源過度開發勢頭。同時,還能調動各類市場主體積極性,減輕政府收儲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