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省水利廳獲悉,河北省將在農業灌溉供水領域大力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PPP模式。在適用范圍上,該模式優先在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試點地區結合農業節水灌溉工程建設推廣試行,其他地區參照執行。
工程運營前,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節約資源及社會可承受”的原則,結合市場行情,在批準的基準水價基礎上,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PPP項目公司和用水戶代表共同確定水價。工程運營過程中,可依據運行情況、成本變化和績效評價結果等,科學調整水價。農業灌溉供水項目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期不少于10年,投資規模宜在3000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