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日召開的漢川推行農藥經營處方制會議上獲悉,該市將全面推行農藥經營處方制度,農資店主隨意向農民出售農藥的時代即將結束。
新的制度要求,農藥經營單位在銷售農藥時,必須向農民開具處方單。處方單上需寫明病害癥狀或防治對象、農藥名稱、規格、稀釋倍數、使用方法、用藥時間、安全間隔期、注意事項等等,以規范農藥經營單位的經營行為,加強農藥經營者對農戶農藥使用指導,全面強化農藥市場監管,規范農藥市場秩序,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
據了解,以往農民因為受農資知識欠缺等因素的限制,在購買農藥后出現使用不當導致農作物減產、絕產的事件屢見不鮮。現在有了“處方制”,不僅可以加強對農民的用藥指導,還可以避免農作物因用藥不當造成的損失。
該市各級農業部門將指導并監督轄區內實施情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加強用藥指導,督促經營戶學習專業知識;在管理上全面推開,對違規經營加大處罰力度,確保將農藥經營處方制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