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揮保險在保障農民利益、促進農業生產中的作用,南通市農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局、農業委員會近日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農業機械綜合保險試點的通知》。
《通知》中明確了參保對象及條件:全市范圍內農機戶、農機服務組織購買使用,并在本地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注冊登記、申領牌證駕駛證等有關證照,按規定參加檢審的大中型拖拉機、小型方向盤式拖拉機、手扶式拖拉機、方向盤自走式聯合收割機、操作桿自走式聯合收割機,符合以上條件的,從今年1月1日起可參加試點。《通知》中明確了險種條款和財政補貼:綜合保險險種、費率、期限等條款依照“江蘇省農業機械綜合保險條款”執行,農機綜合保險保費財政補貼不低于60%,其中省級財政30%、縣級財政不低于30%;區級財政不低于20%,市級財政對區補貼10%。《通知》還對試點中的注意事項作了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