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全國農民合作社發展部際聯席會議九部門下發了《關于引導和促進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的意見》,從12個方面提出加強農民合作社規范化建設的任務。這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布實施7年以來,又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文件。隨著農業產業化進程的深入和農村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戶之間聯合起來走合作發展的道路成為必然。為更好地貫徹落實意見,充分激發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活力,建議農民合作社從以下幾個方面用力:
誠信經營、濃厚服務氛圍是合作社發展的基礎。合作社的主體是社員,直接與農民打交道,農民最關心的是農資質量和服務水平。在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中,農戶家庭經營是基礎,合作與聯合是紐帶,社會化服務是支撐。從運營比較成功的農民合作社情況看,能夠快速成長壯大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服務社員的過程中,更加注重質量和效益。要始終秉承誠信經營和“讓成員受益”的理念,確保農資質優價廉,讓社員放心、安心、省心。同時,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指導成員建立生產記錄制度,確保產品質量和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加強指導、強化隊伍是合作社發展的前提。合作社都要把服務作為中心環節,通過服務這一中心環節帶動農資經營、農機作業、作物種植和購銷環節的發展。2009年和2013年中央1號文件均提出,要開展示范社建設,將示范社打造成為規范運行的標桿和政策支持的重點。建議堅持“因社制宜、一社一策”的原則,大力抓好“三個一批”,即對基本符合法律規定登記條件的,堅持服務到社,及時“引導登記一批”;對已經登記的,著力“扶持提升一批”;對沒有經營基礎的專業協會以及產業特色明顯、群眾合作愿望強烈的地方,加快“培育發展一批”。著力提升農民合作社領辦人素質,把農民合作社人才培養納入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重點培訓和提升農民合作社理事長的組織管理、創業經營、市場談判、產品營銷等方面的能力。
讓利于民、政策扶持是合作社發展的關鍵。合作社在為社員服務過程中,盡可能地降低成本,適當壓縮利潤空間,讓利于民,讓農民切實得到實惠,這樣合作社才能發展壯大。建議研究出臺扶持農民合作社的優惠政策,讓廣大農民成員真正受益。在產業政策支持方面,將農民合作社作為實施國家農業支持保護體系的重要方面和可以依托的組織資源,優先由農民合作社承擔或吸納農民合作社參與。在財政資金支持方面,安排專項發展資金,用于合作社的基礎建設、技術引進、人員培訓、貸款貼息等。落實和完善合作社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合作社發展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在建設用地支持方面,對農民合作社生產設施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按農用地管理,符合城鎮規劃的,優先安排用地指標。
規范管理、建章立制是合作社發展的保障。合作社在發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循合作社章程,始終將其作為決定合作社發展方向的根本制度。建立健全財務會計、社務管理等各項制度,完善成員賬戶和檔案,使合作社做到依法依規辦社、照章程制度辦事。加強合作社的登記工作,并作為享受相關扶持的最基本條件,依法進行變更和注銷登記,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定期向工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指導合作社建立健全(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機構。堅持法制底線,明確產權關系,堅持“一人一票”的民主決策辦法,重點強化對農民合作社的監督管理。
信息來源:農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