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檢驗檢疫局郵檢辦事處工作人員在進境EMS郵件現場查驗時,從一件郵包中查獲了28萬粒萵苣種子。經查,其郵包內隨附的審批許可和植物檢疫證書均不符合要求,檢驗檢疫人員遂依法對其做出退運處理。
所查獲的種子郵包來自日本,申報為“顆粒料試驗品”。檢疫人員對郵包進行X光機查驗時發現圖像異常,經現場拆箱檢疫查驗,為整箱植物種子,植物中文名為“萵苣”,品種名為靚綠生菜,涉及四個品種,共計56瓶、每瓶5000粒,合計28萬粒。經核查,其郵包內隨附的《引進種子、苗木檢疫審批單》復印件和《植物檢疫證書》上均明確標注“廣州”為該批種子的指定入境口岸,因此從天津口岸郵寄進境其證書視為無效,遂依法對其做出退運處理。
經與收件人現場核實,該批種子是因發貨人發貨前未聯系好,發錯了目的地造成的。
《引進種子、苗木檢疫審批單》由國家農林部門簽發,上面明確引進種苗的原產地、引進數量、種植地區、入境口岸等信息,引種單位應按《審批單》上指定的地點進行入境檢疫、隔離試種或集中種植,以便更有效的進行檢疫監管,一旦發生疫情可以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處理,防止植物危險性病、蟲、雜草及其他有害生物傳入。因此《審批單》已過有效期限或需要改變引進種苗的品種、數量、輸出國家或地區的,均須重新辦理檢疫審批手續。
檢驗檢疫提醒,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的規定,郵寄植物種子、苗木進境應依法辦理檢疫審批手續,并具有輸出國官方出具的檢疫證書。同時寄、收件人還應關注證書的有效性,避免造成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