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8日,臺灣地區“衛福部”發布部授食字第1041304662號公告,預告訂定《食用牛羊脂衛生標準》。要點如下:
1. 此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
2. 食用牛羊脂的原料來源,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規定,并來自屠宰時健康的?;蜓蛩〉玫那鍧嵧暾铱晒┦秤玫闹窘M織,及帶骨或肌肉的脂肪部分熬制而成的食用牛羊脂;
3. 食用牛羊脂應具良好色澤(灰白色至淡黃色),不得有異味或酸敗氣味;
4. 食用牛羊脂的酸價,應為2.5mgKOH/g fat 以下。其衛生安全,應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定的其他相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