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信息發達的時代,網絡銷售已經深入人們的生活,農藥網售已經不是稀罕事,為了維護人們的合法權益保障農產品和農資產品的質量安全,廣東將禁止網售劇毒高殘留農藥需定點經營實名購買。
作為供港農產品主要來源地,廣東28日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資監督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禁止銷售省內無適用作物的農藥、禁止網上銷售劇毒高殘留農藥、禁止農技推廣部門參與農資經營,還首次提出農資產品“誰生產誰負責、誰銷售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追責和賠償制度。廣東省農業廳透露,2015年已立案處理農資違法案件1035宗。
廣東省農業廳總畜牧獸醫師蔡樹淦表示,廣東是內地農資生產和消費大省,目前擁有農資生產企業1800多家,農資經營門店超過5.2萬家,農資年使用量約4000萬噸。他指,農資產品主要包括種子、肥料、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資產品的生產、經營、使用,與人體健康密切相關。“保證農資產品的安全,就是從源頭上把好農產品質量安全。”
《意見》對農資監督的重點環節提出明確規定,除了“誰生產誰負責、誰銷售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全鏈條”責任體系外,還實行高度限用農藥定點經營、禁售“域外僅適”農藥。蔡樹淦解釋,“域外僅適”指不得銷售本省無適用作物的農藥,如廣東就不得銷售僅適用于棉花、蘋果等作物的農藥。
此外,因為危險化學品在物流運輸過程中容易泄露,而且購買及防治對象難以監控和追溯,《意見》還首次提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網上銷售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蔡樹淦稱,為讓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專注技術研發和成果轉發,2016年1月1日起將禁止農技推廣部門開展農資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