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人們的合法權益,保障農產品和農資產品的質量安全,確保農業生產的順利進行,江蘇鹽城大豐開展農藥實名銷售,從源頭確保農產品安全。
針對少數農資經營戶和農民因存有使用高毒農藥對作物防病治蟲效果“來得快”認識和行為誤區,容易造成農藥使用不當引發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讓生態環境受害的實際,區農委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創新工作思維,周密設計了一套《限用(高毒)農藥實名銷售臺賬》,作為《農資經營銷售臺賬》的補充。從8月份至11月中旬,已印制1500份送到全區各鎮、村居農藥經營網點,指導網點在經營農藥時按要求進行實名登記,不僅提高了農資經營人員、種田農民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而且形成一套有效的追溯機制,起到較好的社會效果。
在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農業環保工作上,區農委歷來堅持施以最高標準、最強措施和最嚴監管。哪些農藥能在哪一類農作物上使用,如何使用;哪些農藥不能在果蔬食品類上使用,上市果蔬農藥使用安全間隔期等等,都有圖文并茂的掛圖張貼宣傳到每個農資經營戶的柜臺貨架以及集貿市場、人員密集區。對生產基地、種植大戶、城鄉菜場的上市果蔬農殘檢測等具體工作,實行網格化管理,追責制落實。在此基礎上,農委抓住農藥使用這個最容易形成安全、環保影響的重點,建立銷售實名制,從而對全區農產品質量保障達到標本兼治的效果。限用(高毒)農藥銷售實名機制建立運行后,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借助正常巡查和專項整治行動,突出果品蔬菜類基地鎮村農資網點《臺賬》的登記使用情況檢查驗證,同時發揮各鎮農資監管信息員的輔助監管作用,使全區農資經營網點檢查實現了全覆蓋。據統計,在2015年下半年以來的執法檢查和專項行動中,該大隊先后立案查處17起違法違規經營農藥案,有力打擊了不法經營行為,促進了全區農資市場秩序持續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