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經濟時報》11月11日報道,越南實施政府第QD62/TPP號決定兩年來,全國“大農田”耕種面積逾55萬公頃,水稻和其他農作物種植面積不斷增加。其中,九龍江平原每公頃的水稻種植可節省10—15%的開支,同時增加20—25%的利潤。
越南經濟合作與農村發展局副局長黎德盛表示,“大農田”推廣速度仍較慢。目前,“大農田”僅占全國種植總面積的4%。就水稻而言,農產品產銷對接成功率僅達20—30%,其他農產品最高達70%。在南方,企業與農民對接的形式是包銷農產品,而在北方則是企業為農民提供種苗、農業物資和化肥。但是,由于資金短缺,大部分農產品銷售仍依賴商販,導致農產品價格不穩定。
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部副部長陳清南表示,越南農業發展必須重視產銷結合,推廣“大農田”耕種模式。該部將根據實際情況對62號決定進行補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