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7日公布了2014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的有關事項。
公告指出,持有2014年小麥、玉米、稻谷及大米、食糖、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的最終用戶,當年未就全部配額數量簽訂進口合同,或已簽訂進口合同但預計年底前無法從始發港出運的,均應將其持有的關稅配額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還。
獲得小麥、玉米、稻谷及大米、食糖、棉花2014年進口關稅配額并全部使用完畢的最終用戶,以及符合《分配原則》《分配細則》中所列申請條件但在年初前分配時未申請2014年進口關稅配額的新用戶,可以提出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