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d safety hazards)是指潛在損壞或危及食品安全和質量的因子或因素,包括生物、化學以及物理性的危害,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 危險。一旦食品含有這些危害因素或者受到這些危害因素的污染,就會成為具有潛在危害的食品(Potentially hazardotIs foods),尤其指可能發生微生物性危害的食品。
2015年7月9日,韓國部分議員提出了《食品衛生法》部分修改草案,將現有《食品衛生法》中的 “危害食品”修改為“不正、不良食品”,修改后將擴大和調整“不正、不良食品”范疇。
修改案中的“不正、不良食品”范疇如下:
1. 食品的一部分或全部因腐爛或變壞或沒煮熟,不適合作為食品的;
2. 食品被有害微生物污染的;
3. 根據總理令的規定,患有疾病的動物及使用病死動物的肉、骨頭、乳、臟器或血液制成的食品;
4. 在被認為對健康有害的環境或可能被污染物污染的非衛生環境下加工、包裝、保管的食品;
5. 故意將部分主要成分或全部主要成分用其他物質代替的,掩蓋受損或劣質物質的使用狀況的,添加某種物質使其體積或重量增加而使產品質量或優點降低的,或者與實際相比夸大其價值的。
該“危害食品”范疇的改變主要針對現在越來越嚴峻的食品安全問題。立法不斷改善,提高黑心商家的違法成本,不失為一個較為有效的減少食品安全問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