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民政部組織有關人士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關于深入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進行全面解讀,并回應熱點問題。
堅持和完善村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機制
——農村社區建設不是要另起爐灶、另搞一套,不能背離村民自治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精神
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司長蔣昆生介紹,這次《指導意見》當中很重要的一個亮點是非常明確地提出堅持和完善村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機制。針對個別地方的實踐過程當中出現的弱化村民自治的問題,《指導意見》強調了農村社區建設必須堅持村黨組織的領導、村委會牽頭,以村民自治為根本途徑和有效手段。“農村社區建設不是要另起爐灶、另搞一套,不能背離村民自治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精神。”
“不改變村民自治機制,不增加農村基層管理層級,嚴禁以管委會等機構取代村管理組織和村民委員會,有很強的針對性。”華中師范大學政治學研究院教授唐鳴說,《指導意見》更加注重有的放矢,不僅從正面規定了要做什么,而且也從負面規定了不能做什么,體現了很強的措施性和針對性。
蔣昆生表示,《指導意見》將村民自治的理念、方式和機制貫穿于農村社區建設全過程和各個方面,又結合農村社區建設的實際需要,豐富了村民自治的內容和形式,拓展了村民自治的范圍和途徑。
將擴大非戶籍居民參與作為農村社區建設的主攻難點
——不能只管戶籍居民,只管自己的村民,農村社區服務應該一視同仁
將擴大非戶籍居民參與作為農村社區建設的主攻難點是文件的另一個亮點。蔣昆生介紹說,隨著30多年改革開放,各地農村外來人口逐步增多,有些東部經濟發達地區外來務工人員已經超過本地人口,在農村社區建設中要把非戶籍居民服務的問題解決好。
另外要將促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作為農村社區建設的關鍵任務。“不能說只管戶籍居民,在這個地方居住的外來務工人員就不管了,這不行。同時,農村社區服務都應該一視同仁,充分發揮各種機構的作用,各種社會力量的作用,把均等化服務的問題落實好。”蔣昆生說,《指導意見》當中明確使用的是農村居民的提法,雖然與農村村民一字之差,但概念內涵廣泛得多,只要居住在農村社區的居民都是農村居民,都應該享受基本的民主權利、公共服務和其他方面的權益。
決不能讓農村變成荒蕪的農村、留守的農村
——加強對空心化的留守人員的關愛服務是一項重點任務
“即使將來城鎮化水平達到70%,還會有四五億人生活在農村,我們決不能讓農村變成荒蕪的農村、留守的農村,鄉土文化的根不能斷。”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副司長朱耀垠進一步解讀說,推進農村社區建設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致力于為農村建設幸福家園和美麗鄉村,不斷煥發和增強農村發展的生機和活力。為此,《指導意見》明確要求,農村社區建設要遵循城鄉銜接、突出特色、科學謀劃、分類施策的原則,要統籌考慮各地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條件、人口狀況和變動趨勢,自然地理狀況、歷史文化傳統等因素,合理確定試點目標和工作重點,因地制宜開展試點探索。
另外他認為,三留守人員和村莊的空心化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據推算,我國農村留守兒童已超過6000萬,留守婦女達到了4700多萬,留守老人約有5000萬,這部分人在生產或者生活當中都會存在這樣或者那樣的困難,維護好這些群眾的合法權益是一件大事,加強對空心化的留守人員的關愛服務是農村社區建設的一項重點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