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設施農用地管理,嚴格控制設施農用地的規模,促進設施農業健康有序發展,近期,漣水從四個方面強化對設施農用地的服務與管理。
一是認真宣傳落實設施農用地建設與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主動服務,加強指導,及時解決設施農用地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二是加強設施農用地的監管??h國土資源局與縣農業部門和鄉鎮政府共同將設施農用地納入日常管理、加強監督,建立制度,分工合作,形成聯動工作機制。
三是嚴格設施農用地執法檢查。建立設施農用地執法檢查制度,加強設施農用地的實施跟蹤,定期不定期地對縣域內設施農用地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違反設施農用地政策規定的及時制止,責令限期糾正,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是進一步完善設施農用地的審批制度,嚴格審批程序,對不符合設施農用地規定要求的,堅決不予審批。同時,建立設施農用地信息體系,全面掌握縣域內的設施農用地和設施農業的情況和發展趨勢,做好設施農用地的報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