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縣為全面落實省、市早稻集中育秧工作,根據《江西省農業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全省早稻集中育秧面積核實的通知》文件精神,為提升早稻育秧組織化、集約化、標準化生產水平。4月13日,上高縣農業局五個早稻集中育秧面積核查小組深入全縣各鄉、鎮、村組育秧主體田間地頭用GPS衛星定位儀實地測量核實其秧田面積。核實對象是工廠化和標準化育秧秧田,育秧方式必須是機插秧和拋秧,水育秧不在核實范圍內;核實內容主要是查看面積是否符合、育秧主體是否明確、技術措施是否統一、秧苗長勢是否良好。此次核定的面積將作為上高縣撥付早稻集中育秧面積補貼資金發放的主要依據;核查工作要求:嚴格程序、嚴把時間、嚴肅紀律、公開透明、客觀公正、嚴禁弄虛作假虛報現象。目前全縣早稻集中育秧面積核實工作正在匯總統計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