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0日,美國環保署發布對唑菌胺酯的殘留限量要求,本規則于2015年4月10日起生效,反對或聽證要求按40CFR§178的說明在2015年6月9日前提交。
美國聯邦法規40CFR§180.582部分修訂對唑菌胺酯的殘留限量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