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確責任分工。召開專門會議,確定工作目標,努力營造經營活躍、管理規范、流通有序、供求穩定、衛生安全的糧食流通秩序。制定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完善執法流程,明確責任,使糧食執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穩步推進,做到規范執法、文明執法。
二是強化法制宣傳教育。利用“安全生產月”“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宣傳周”和“世界糧食日”等集中開展糧食法規宣傳,擴大宣傳效果,提高廣大糧食干部職工和糧食經營者遵紀守法意識,為依法管糧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三是疏通售糧渠道。引導各基層糧食購銷企業主動與售糧農戶合作,利用他們的地緣優勢開展聯合收購,形成合作伙伴。同時,為散戶及時辦理糧食經營許可證,方便農民售糧。
四是突出重點,履行職能。在每年的糧食收購期間,立足糧食行政管理職能,不等不靠、主動出擊、全力整頓,特別是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的涉糧案件及時查處,切實維護糧食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