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消息,臺灣基隆市政府28日表示,基隆市果菜市場招標案,因之前的合約到期,一切依法招標,由某開發營造公司取得經營權。
基隆市產業發展處28日表示,有關是否保障蔬果攤商與青果攤商權益,依據合約書規定,得標廠商不得擅自將租賃物轉租、借他人,專柜。原完成規劃的攤位(青果業者89攤、蔬菜業者130攤、水洗區34攤)除外,否則一經查證屬實,即終止契約,并沒收押租金,收回場地,不得異議。
對于投標人資格,市府澄清,有關招租引用的法令,都沒有限定投標人資格,所以,招租公告對象為自然人、法人及經政府立案的人民團體或公司行號,避免涉及不當限制競爭。
對于是否符合規定的問題,市府表示,當地為市場用地,可作為果菜批發市場使用。
基隆市政府近日將果菜市場重新招標,由某開發公司以年租金新臺幣570萬元取得經營權,引起果菜市場攤商反彈,28日提抗議,并揚言抗爭到底。
基隆市議員曾紀嚴28日率攤商聚集果菜市場抗議,指果菜市場是批發市場,但市府卻以零售市場招標,都未與攤商協調說明,攤商將面臨調高租金窘境,無法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