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農業部將繼續組織開展飼料質量安全管理規范示范企業驗收工作。驗收程序為:飼料生產企業向所在地省級管理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經省級管理部門初審合格后,向農業部畜牧業司提出驗收申請。畜牧業司收到申請后,組織成立專家組開展現場驗收工作,核查專家組意見及驗收工作報告,確定示范企業并予公布。
公告要求每省每批申請驗收企業不超過4家,每年申請驗收的批次不超過2批。
此次驗收工作截止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