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日,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發布了新修訂的《飼料標簽》正式實施。新版《飼料標簽》主要有以下變化:
一是修訂完善幅度大。舊版于1999年修訂發布,已實施長達14年。新標準在舊版的基礎上作了進一步的充實和完善,主要技術內容差異多達15項,在適用范圍、遵循的基本原則和標示的基本內容方面均有修訂,在執行過程中需特別注意。
二是涉及產品種類多。此次修訂涉及絕大多數進口飼料產品,包括魚飼料、魚粉、寵物食品、肉骨粉、豆粕、棉粕和飼料添加劑等,均須修訂現有標簽,使標示內容符合新標準要求。
三是對進口飼料標簽要求更嚴格。新標準實施后,如果進口飼料產品標簽不符合國標要求,依據相關規定,須將貨物調運至檢驗檢疫機構指定的場所,加施符合規范的標簽。
對于飼料行業來說,新標簽的實施對飼料企業整合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就行業集中度來看,目前國內飼料企業仍以小型企業為主,飼料標簽新國標加大對小型飼料企業的考驗,將增大小型飼料企業的運營成本。同時一些對飼料、飼料原料、飼料添加劑等新定義,使得飼料原料種類更加清晰,防止飼料企業混淆飼料原料概念,以次充好的現象。對飼料生產原料把控更加嚴格,有利于市場優勝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