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接到河北省易縣監督所規范獸藥生產經營使用行動方案后,易縣狼牙山動檢分所及時制定了《狼牙山站規范獸藥生產經營使用行動方案》,對所轄區內的獸藥經營企業、動物診療機構與各畜禽養殖場進行一次獸藥使用大排查,檢查內容:
1、獸藥經營企業
(1)是否存在違法銷售禁用獸藥、原料藥、假劣獸藥及人用藥品和其他化合物行為;
(2)是否存在違法銷售獸用生物制品行為;
(3)是否代理銷售未取得《進口獸藥注冊證書》、未辦理《進口獸藥通關單》或未按規定完成批簽發手續的進口獸藥;
(4)是否規范填寫各項記錄;
(5)是否存在張貼、散發未經審批和擅自更改審批內容的獸藥廣告和虛假宣傳品等行為;
2、診療機構
(1)是否建立嚴格的購藥用藥記錄;
(2)是否有違法使用違禁藥物、假劣獸藥、人用藥品和其他化合物行為;
(3)是否按照《醫療廢棄物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醫療廢棄物。
3、規模養殖場
(1)藥房是否存有非法渠道采購的獸用生物制品、假劣獸藥、違禁藥物、原料藥和人用藥品等;
(2)購藥用藥記錄是否健全;
(3)是否存在違法銷售用藥期、休藥期內畜禽及其產品行為;
(4)豬場獸醫用藥是否規范;
(5)是否存在超劑量、超范圍使用獸用抗菌藥物及奶牛用激素、休藥期等濫用抗生素和激素的違法行為。
截止目前,我分所對申請通過GSP認證2家企業進行了嚴格的監督檢查,無發現經營假劣獸藥行為,對59家規模養殖場進行了監督檢查,未發現使用違禁藥物、假劣獸藥、人用藥品和其他化合物行為。